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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各专业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07 08:40:00 访问次数:4310

关于2018级各专业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系(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去年的基础上,经与教务处协商,并报主管领导批准,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学生开始《大学生创业基础》正式进入全院课程表,纳入院系两级正常的公共必修课程管理。现就课程教学安排说明如下:

1、课程表编排。教务处已将本课程导入全校课程表,教学秘书及时编排教学任务并编排好课表,排课相关事项与教务处夏老师沟通,并于122下班前上报授课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授课任务书。

2、教师配备。各系依据辽农职院发〔201729号《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从创新创业导师库中选聘专职创业导师、并获得创业导师(创业教练)、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中选聘,如本系导师不够,可全院层面聘任。

3教学组织。本课程为全院各专业公共学习领域的必修课,32学时,2学分。本课程在教务处指导下,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各系指导授课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期授课计划(附件2、附件3)组织教学。32学时全部为理论教学(含课程活动),各系必须以单班专人授课方式进行,按照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的比例核算学生最终学习成绩。平时成绩=在线自学20%+作业50%+课堂活动15%+课堂答问10%+出缺勤5%。期末考试完成创业计划书或按传统方式出卷集中考试。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内容或期末考试不及格,不能取得本课程学分,应予重修或补考。

4、具体要求

各系严格执行学校必修课教学管理有关要求,没有极特殊情况不能私自串课、停课。

本课程教学管理与督导,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创业学院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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