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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职教育研究所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22 19:45:26 访问次数:5204

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省继续教育发展,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办学体制、育人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深化教师、教法、教材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省继续教育战线,择优立项。凡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者和热心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者结合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社会培训等继续教育领域的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选题应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瓶颈,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继续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申报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凡非继续教育领域的课题不予立项。

        三、本年度拟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课题均自筹经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重点课题还须在教育领域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与研究成果相关的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案例1篇。

        四、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各相应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每名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不含2项)以上课题。每项课题限报1名课题负责人。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六、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第一级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应将课题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原创性,并对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能力等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确保申报工作质量。第二级由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审定,通过立项认定并颁发立项通知。

        七、课题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

        1.《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

        2.《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

        3.《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请申报者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最迟于2022年9月1日前上交至高职教育研究所李云飞老师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nnzygjs@163.com,注明“申报者+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字样。联系电话:0417-7020660。


附件1: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2)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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