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学院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院部署,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二、工作安排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辖区内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台账,并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设定整改时限。
(二)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表》。
(三)根据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撰写报告。
(四)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4月13日结束。
三、材料报送
请于4月13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表》和自查报告电子版报教务处高老师。盖有部门印章的纸质版自查报告送教务处206。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7020706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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