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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18 08:31:30 访问次数:1600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的校内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参评教材的第一主编(作者)必须是我教师,由教师所在部门会同教材出版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教学有关标准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1种。

  2. 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3. 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各部门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所有推荐教材的纸质材料1份,包括辽宁省 “十四五” 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2.申报教材必须提供《应用证明》,内容至少包括应用专业、班级、时间和使用教师姓名、联系电话,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中、高职学校公章。

  3.报送拟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份)。

  4.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四、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2023年5月22日17:00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行政楼教务处206 

联系电话:0417-7020706

附件:辽宁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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