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决定对2016年院级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请各有关部门组织项目主持认真完成2016年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情况;课题结合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中期检查总结材料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所有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于2017年10月31日前统一报科技处。电子文档通过OA发给王立忠。 科技处将对项目进展进行实地抽查。
科技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