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4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在公示期内,对申报人员有异议者,请以书面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417-7020017
附件: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的公示
人事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