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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下体育场馆开放方案
作者:体育部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3-18 10:29:00 访问次数:8610

体育场馆是学校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师生返校健身需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体育部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基础上,特制定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开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全面提高师生身心健康为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引导师生健康、有序地参加体育锻炼,全面科学应对新冠疫情。

二、体育场馆使用管理规定

1、师生必须携带一卡通(学生证),符合规定方可入内进行锻炼,入场师生达到额定人数后停止入场。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场(馆)进行活动。

2、返校后隔离未达14天的师生禁止进入场(馆)进行活动。

3、师生进入场馆后必须严格遵守不聚集、不扎堆原则,保持安全距离。

4、体育锻炼要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杜绝从事高强度、高密度、高时长的体育运动,严格按照“准备+基本+放松”三段式进行科学锻炼。

5、体育场(馆)采取限制人数、有序开放的原则,目前暂定开放进馆活动项目:羽毛球(每片场地不超过4人)、乒乓球(乒乓球每张球台不超过4人)、舞蹈(不超过10人)武术(不超过10人)。

6、文体馆正式开放日期为每周六、日900-1430

三、体育场馆开放相关规定:

1、体育场(馆)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测温枪、洗手液、含氯消毒水等。

2、管理人员须对进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3、管理人员除做好体育场(馆)日常卫生保洁外,需确保体育场馆的开窗通风,并对场馆每天进行消杀。

4、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体育场(馆)进行巡查发现活动人群聚集的,及时劝导疏散,对不听劝阻的师生取消其继续进行体育活动的资格并报相关院系。

5、疫情期间暂不接受团体预约,学生社团等如有特殊需要,由校办审批、指导老师领队、负责。

未尽事宜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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