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辽宁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人选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选辽宁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通〔2023〕9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于2023年5月6日讨论通过,拟推荐林璐同志参评,如有异议,请以书面、致电等方式反映。
公示期: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
联系方式:学生处:0417-7020057
纪 委:0417-70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