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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职学院参加第十六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20 12:22:00 访问次数:1952


各二级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根据第十六“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通知要求,我院研究决定组织“挑战杯”竞赛校级选拔赛。为方便各二级院提前做好备赛事宜,现将参加“挑战杯”竞赛大赛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届赛事包括正赛――第十“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同期红色专项活动。为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创新创业学院、团委组成的组委会。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校级选拔赛的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团委主要负责主体赛事宣传及配套的红色专项活动组织工作。各二级院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成立由分管大赛领导、学工书记、团总支书记、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共同参加的二级院级组织协调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凡在2023 6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202122级在校学生)可以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1 日前两年内202153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作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或确定为)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项目每支队伍不超5人,个人项目不超3人;对于已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要提交电子版专利证书)。

学生个人或集体参赛,应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省、校两级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该系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该二级院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作品我院“发明杯”获奖项目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为在校学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和中国之治等 5 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其中,“发展成就”可以着眼于构建高 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科技自 立自强等;文明文化可以着眼于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文明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传播等;美丽中国可以着眼于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清洁 利用等;民生福祉可以着眼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疫情防控等;中国之治可以着眼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社会治理等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有实物模型优先)。科技发明制作类需要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在申报书E,结合专利及研究图纸做支撑。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2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6.二级院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详见附件4),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各二级院择优推荐上报学校,择优选送作品总数不得超过8件,类别不限,每名学生限报 1 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校级组委会资格及形式审查,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课外科技作品申报及校级评审

各二级院组织课外科技作品初评,并于2023  3 24日上交有关材料(附件1、附件5相应类别作品申报书、发表论文及专利佐证等材料)电子版一份上交创新创业学院。学院组织评审,择优推选相应类别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参加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的注意事项

1.参赛者只能是在校学生,且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成果完全属于学生个人或团队,不能与老师一起申报获得。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23年61 日前两年内2021531日后)作品或成果。

3.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无论是否为团队负责人),包含红色专项活动。

4.我院参赛项目每个项目学生最多5人,指导教师最多2人。

5.提交课外科技作品材料见附件1。附件1模板是辽宁省十五“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模板,仅供参考。最终以省里后期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另行通知)。注意根据作品类别选择填报。个人作品申报提交材料为申报书封皮、A1B1/B2/B3CD1D2E作者和作者学校信息需隐藏);集体作品申报提交材料为申报书封皮、A2B1/B2/B3CD1D2E作者和作者学校信息需隐藏);相应类别填写相应申报书即可。

6.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均须上交作品查重报告(中国知网系统),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能高于20%。查重报告一并上交。

五、其他

若有不明事宜,随时咨询创新创业学院,0417-7020560

附件1挑战杯作品申报书(供参考)

附件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附件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5:项目汇总表

附件6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

                                

     创新创业学院&团委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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