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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02 11:21:00 访问次数:472

各二级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双创教育实践育人体系,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素质和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双创学院2023年度工作要点,学院决定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双创立项工作

(一)立项项目类别

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包括创新类、创业实训类和创业实践类三类项目的立项。

1.创新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2.创业实训项目:学生组建团队(最好跨专业混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自主编制商业计划书、生产或服务方案,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经营、参加企业实践/社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达到创业训练目的。项目可由学生申请或二级院开发。

3.创业实践项目(自主创业项目):学生组建团队(最好跨专业混编团队),在校企业双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项目(或创新性试验)、创业实训项目、专业实践项目的成果或基于市场需求提出的、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公司化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要求及选题来源

1.创新项目

   项目分为创新性试验研究和发明制作两类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技术可行、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

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1)学生自主选题设计,利于解决校园生活、学生和特殊人群的烦恼,社会热点和行业/产业“痛点”问题的研究项目,以及多学科交叉类项目;

2)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类项目;

3)能够在开放实验室、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中实施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试验与训练项目;

4)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子项目或课题(须事先报请科技处同意);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创业项目(创业实训、创业实践)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发展前景良好、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同时欢迎有创业意愿、真实想创业并强烈体验创业实践活动的电商及生活服务类等创业实践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

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1)以创新项目成果为核心的技术、产品类;

2)与环保、绿色相关的适用技术、产品;

3)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商业;

4)通过学科交叉所产生的新的商业方向;

5)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在线教育等信息技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6)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7)与社会老龄化、大健康相关的服务产业;

8)以特殊历史事件为契机的产品、服务;

9)互联网加传统产业、新业态、新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

10)依托专业典型项目、专业创新项目、专业综合项目成果的技术、产品类;

11)围绕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技术、产品、服务类;

12)现代农业及“现代农业+”、“互联网+农业”的技术、产品、服务类;

13)其他依托专业、基于生活创新等有价值的创业项目。

14)电商及生活服务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

1)申报双创项目,原则上以二级院推荐报送为主,以学生个人自主直接申报为辅。

2)申报双创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征得所在二级院及拟入驻孵化场所的负责人同意。

3)申报自主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团队应筹措到一定数额的项目启动资金,愿意承担创业风险。

4)鼓励校赛获奖项目、结合创业课程教学开发的小组项目申报立项。

5)学校组织开发的双创项目(招募学生团队)可直接进入校审环节。

6)学院、二级院两级组织开发的创业实训项目,须由招募的学生团队申报。

7)星火创新创业协会会员可选择通过协会平台申报项目。

8)符合下列情况,可优先推荐、重点推荐:

      a.依托专业开发的、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良好市场潜力的项目。

      b.多学科交叉的项目和跨系、跨专业跨院系组建创业团队申报的项目。

      c.学生正在创业或已注册企业的自主创业项目。

d.2023年度获校双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双创项目。

e.经科技处批准的教师科研课题的子项目(子课题)。

f.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具有创业实践经历或正在创业,或者家族有产业、将来准备接班。

g.团队成员有半数以上曾接受过双创系统教育培训,或者全部是星创会会员,在校积极参加双创类社团协会活动。

h.学校优秀导师推荐的项目。

  i.各二级院打造的品牌项目、重点培育的项目。

j.符合二级院创客空间双创发展方向、准备入驻智慧农业类专业创客空间、宠物类专业创客空间的项目。

k.学院、二级院两级组织开发的项目,与行业、企业、政府合作的项目。

2.孵化场地选择与申请

(1)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本次立项项目以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为主,非农类、服务类、电商等双创项目优先。

(2)学院认定的智慧农业类专业创客空间(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宠物类专业创客空间等30个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基地(见附件1-7)。依托专业开发的双创项目优先入驻。

 (3)对立项孵化有特殊要求的,可单独申请孵化场地。

3.申报学生

1)项目申报人: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不受年级限制。创新项目(试验研究和发明制作类)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负责人,要求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作有浓厚的兴趣;创业项目(创业实训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团队负责人。要求对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开拓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资源整合能力。

鼓励根据项目性质,依托专业开发、申报项目和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2)项目团队:创新项目团队一般为1-3人(可以是学生个体),如是学科交叉类、跨专业跨院系的项目,成员可适当增加1-2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创业项目团队一般3-5人。项目负责人基于团队成员职责分工和责任大小在申报时做好排序。要求各项目尽量组建性别、能力、性格互补型的混编团队,同时注意团队的年级结构,保证项目持续开展。

   3)学生参与项目数量要求:在批准立项的项目中,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能出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4.导师选聘

   1)申报项目须预先选定导师。创新项目选择1名导师,学科交叉类特征突出、跨专业跨院系的创新项目,确有必要可选聘2名导师。鼓励选聘优秀企业家、行业专家、优秀校友等校外导师担任项目导师。创业项目(创业实训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推行双导师。其中,产品类创业项目必须配有校内、校外双导师,校外导师从导师库中选聘;服务类创业项目由项目团队自主决定是否选聘双导师。

   2)导师要求。要求导师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行业工作经历的,不受此限制)和创业方面的职业资格证书,愿意且有时间精力指导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公认责任心强。原则上从导师库中选聘。

3)导师选聘。各二级院面向学生在线公布全校导师库名单,在线多形式宣传推介优秀导师,并组织双创立项在线说明会、项目团队与导师空中双选会,鼓励项目、导师自由组合、最佳组合。原则上要求从全院创新创业导师库中自主选聘导师。各二级院可择优推荐导师,供申报的双创项目负责人选择。规定每位校内导师原则上最多指导2个双创项目,校外导师不受指导项目数量的限制。各二级院可动员导师库中校友导师参与指导项目申报、提供或嫁接创业资源。各二级院根据需要增减导师库中校外导师,需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导师选聘,以项目申报表为准。一旦确定,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与项目孵化一起接受学院、二级院两级考核和优秀导师遴选。

(四)立项数量

 2023年学院计划新立双创项目40项。其中,创新项目(含试验研究类和发明制作类项目)20项,创业实训项目10项,创业实践项目10项。原则上要求二级院不超过10项推荐立项项目(项目类别不限)。

(五)经费支持

1.批准立项孵化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孵化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类别统筹确定项目资助标准。今年项目经费实行分类定额制,其中创新类(试验研究项目经费5000元/项;发明制作项目经费6000元/项)、创业实训类和创业实践类经费创业团队自筹运营,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体系自主选择申报类别。

2.项目支持经费使用,参照《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本校没有项目所需设备且必须购买的前提下,项目组利用专项支持经费申请购买的设备用品,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学校。

3.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创业团队自筹运营经费,学校只提供场地、水电等基础资源支持。

4.鼓励教师将部分课题经费资助承担该课题子项目的学生创新性试验研究。

5.如项目同时属于实训基地的专业综合或设计类项目,可以申报,但经费资助不能与专业教学重复投入。

6.建议两个二级院级创客空间可将在创客空间立项的项目支持经费统筹管理和使用,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促进项目成果产出。

(六)类别选择与结题要求

1.创新类项目

试验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要求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省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研究报告一份。

发明制作项目的结题条件:要求学生团队制作出实物作品,并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2创业实训、实践类项目

创业实训、实践类项目的结题条件要求提交项目运营总结、财务三表、账本及营收运营佐证等。

(七)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各二级院负责向本单位师生及时传播立项通知精神,正面说明立项与锻炼、立项与参赛、立项与育人的关系,多形式做好双创项目立项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学生报名报项,重点做好项目的选题、开发论证与打磨,团队组建,导师推荐与选聘等工作,切实将做好双创立项工作作为推进专创融合和课程思政教育实践的有效抓手和务实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的实用载体。二级院根据本单位及专业(群)特点、特色,至少召开一次师生参与的双创项目选题立项说明会、培训会,积极宣传往届立项项目的参赛获奖情况,组织双创导师工作团队和成员分工协作、务实指导学生选题、开发、打磨项目。

2.报名与初审阶段(2月26日前)

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1)或“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2),提交立项承诺书(附件1-6)、股东会决议(附件1-7,创业实训及实践类项目)向所在二级院申报;跨系(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院申报;星创会会员通过星创会申报。各二级院、星创会等基层单位负责立项资格审查、组织初审,评审方式不限;基于评审结果推荐立项项目,填写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3),并将本单位学生申报立项的电子版材料(项目汇总表、立项申报表、申报佐证材料及其它规定上交的材料)打包(总文件夹名称:二级院名称+立项材料,子文件夹名称:各项目名称)上报创新创业学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要求按项目类别汇总,标定项目推荐顺序、并在备注中选择是否为创客空间选送等。

3.校级评审阶段(3月6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分类评审,评审方式视疫情防控要求待定。评审标准另行制定。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批。

4.项目孵化阶段(立项周期内)

项目立项后,上报实施方案,由项目团队负责人申请办理入驻孵化场地手续,具体要求参照《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实训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立项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尽快启动运行。

创新项目和创业实训项目立项周期均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周期为二年。项目运行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运行管理和项目结题,参照《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双创立项工作。要准确把握国家要求与导向,基于新时代创新型人才要求、利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培养的需要、双创教育重在实践的特质、教育部举办互联网+双创大赛目的和重在参赛项目质量与落地孵化的办赛倾向,我院今后以育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课程教学、项目孵化和遴选项目参赛的的逻辑关系,强化课程育人、项目孵化育人,着力完善通识课/专创融合教学――双创立项孵化――择优推荐参赛的工作机制和课项赛一体化双创教育模式,将做好双创立项工作提高到高质量参与双创大赛的前置工作与有效抓手。因此,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立项和项目孵化工作,深刻理解立项与竞赛的关系,积极动员和正面宣传引导师生参与双创项目立项,发挥二级院导师工作团队和优秀双创导师、双创教育工作者的积极作用,同时择优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校内外导师担任项目导师,提供和创造利于项目孵化的资源条件。

 2.各二级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各二级院要积极适应,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立项宣传,营造氛围;举行小范围培训指导与项目路演答辩,提升项目质量,遴选优秀项目。

3.严格执行立项工作安排,保证立项工作有序推进。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要统筹任务落实,统筹时间安排,统筹工作组织与协同推进,特别是要有时间观念和大局意识,创新创业学院加强组织协调,二级院协同克服困难,按照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遴选与管理流程(附件1-4)有序推进双创立项与孵化管理工作。

4.其它

1)立项孵化项目研究或运营成效突出,原则上要求创新类项目可遴选推荐参加挑战杯、发明杯双创大赛;创业项目可遴选推荐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双创大赛。

2)已孵化成功或公认成熟的项目申请双创项目立项,须由所在二级院事先单独报请学院批准后再按立项程序进行。

3)申请注册企业的项目须单独向学院申请。

4)各二级院专业创新项目(含各二级院独立开发或校企合作)可招募学生团队,纳入本次双创项目立项,由学生申报,申报与结题验收要求与学生申报相同,上报时可在备注中标注。

5)今年新立项项目使用双创大数据平台,具体等双创学院二次通知。

6)2021年创业实践类及2022年创新类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不得申请2023年创新创业立项及项目指导工作。

三、工作联络

若有不明事宜,随时与创新创业学院沟通,创新创业学院将为各二级院提供服务。联系方式:0417-7020560。

附件:

2023年学生创新创业立项附件1:

附件1-1: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1-2: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1-3:双创项目立项申报与评审意见汇总表

附件1-4:双创项目申报、遴选与管理流程

附件1-5: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基地

附件1-6:项目团队承诺书

附件1-7:股东会决议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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