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项目
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二)创业实训项目
学生组建团队(最好跨年级、跨专业混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自主编制商业计划书、生产或服务方案,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经营、参加企业实践/社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达到创业训练目的。
(三)创业实践项目(自主创业项目)
学生组建团队(最好跨年级跨专业混编团队),在校企业双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项目(或创新性试验)、创业实训项目、专业实践项目的成果或基于市场需求提出的、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公司化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
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创新项目(试验研究和发明制作类)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负责人;创业项目(创业实训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每个项目团队成员均不能超过5人。
(二)参与项目数量要求
在批准立项的项目中,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能出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
(三)导师选聘
申报项目需预先聘请1-2名导师做项目指导。导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鼓励校内外联合指导,选聘1名优秀企业家、行业专家、优秀校友等校外导师担任项目导师。
(四)其他
2023-2024年双创立项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不得申请2025年创新创业立项及项目指导工作。
三、孵化场地选择与申请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本次立项项目以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和学院认定的智慧农业类专业创客空间、宠物类专业创客空间等30个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基地(见附件7)。对立项孵化有特殊要求的,可单独申请孵化场地。
四、立项数量
2025年学院计划新立双创项目28项。其中,创新项目(含试验研究类和发明制作类项目)18项,创业项目(含创业实训和创业实践项目)10项。原则上要求二级院推荐立项不超过10项(项目类别不限)。
五、经费支持
批准立项孵化的项目,创新类的试验研究项目经费5000元/项,发明制作项目经费6000元/项,创业实训类和创业实践类经费由创业团队自筹运营,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体系自主选择申报类别。
为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在经费使用前,走提前审批流程(附件8)。审批后,经费申请审批单上交创新创业项目部(力行楼408)存档。
六、结题要求
1.试验研究项目。要求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省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研究报告1份。
2.发明制作项目。要求学生团队制作出实物作品,并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授权国家专利1项。
3.创业实训和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学生提交项目运营总结、财务三表、账本及营收运营佐证等。
七、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初审阶段(4月10日前)
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提交立项承诺书(附件6)、股东会决议(附件7:创业实训及实践类项目)向所在二级院申报;星创会会员可通过星创会申报。
各二级院、星创会等基层单位负责立项资格审查、组织初审,评审方式不限;基于评审结果推荐立项项目,填写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本单位学生申报立项的电子版材料(项目汇总表、立项申报表、申报佐证材料及其它规定上交的材料)打包(总文件夹名称:二级院名称+立项材料,子文件夹名称:各项目名称)上报创新创业学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
(二)校级评审阶段(4月20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分类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批。
(三)项目孵化阶段(立项周期内)
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团队负责人申请办理入驻孵化场地手续,具体要求参照《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实训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立项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尽快启动运行。
创新项目和创业实训项目立项周期均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周期为2年。项目运行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并进行结题路演答辩。
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运行管理和项目结题,参照《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9)和《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八、工作联络
联系方式:王庆菊 15141700550。
附件1: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3:双创项目立项申报与评审意见汇总表
附件4:双创项目申报、遴选与管理流程
附件5: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基地
附件6: 项目团队承诺书
附件7:股东会决议
附件8:双创立项孵化项目经费使用申请单
附件9: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订)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