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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和《创业基础》列为辽宁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的通知(辽教函〔2013〕354号)
作者:关震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9-28 15:57:00 访问次数:4649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和《创业基础》列为辽宁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的通知

 

                         辽教函〔2013354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教发〔2013104号)的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大力推进“融入式”创新创业教育,努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指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省内具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验的专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编写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ISBN978-7-04-018341-2)和《创业基础》(ISBN978-7-04-038498-7)两本教材,经研究,决定将上述两本教材列为辽宁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结合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相关教材的选用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二、各高校应以此为基础,在加强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注意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大力提高各专业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真正做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三、省创指委应根据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情况,继续修订完善上述两本教材,及时补充相关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

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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