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学生处:
辽宁省教育厅现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项目可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仅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可适当拓宽至中级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当年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2.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向省厅推荐2个名额。
3.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学生处两部门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如学院申报教师超过2项,高教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后,向省厅推荐申报。
3.申报教师需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日下班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nnzygjs@163.com。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高教所李云飞老师,联系电话:7020660。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立项指南
附件2:管理办法
附件3:立项申请书
附件4: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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