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教发〔2020〕1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遴选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机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各市、各高校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申报者主持并完成过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省委决策咨询委、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省教育厅和其他厅局常设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课题,国家一级学会项目等在内的科研课题;
(2)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送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室请填报《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3.统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须为PDF形式)和汇总表标注“骨干-市教科规划办或高校)”后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
5.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高教所(躬行楼4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nzygjs@163.com,咨询电话:李云飞老师,7020660。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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