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以及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的教师不得申请。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额度
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单位要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力避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并确保35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
四、申报办法
为更好地组织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采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纸质材料:经市规划办或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实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详见附件2)1份、《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2份(详见附件3)、《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1份。实名和匿名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将申报人的2份《匿名申请书》夹在本人的《实名申请书》中。打印签字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职教育研究所(躬行楼409)。
2.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nnzygjs@163.com,邮件名称标注“规划办课题-姓名”。
3.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电话:李云飞,0417-7020660。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实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
附件3:匿名申请·评审书(2025版)
附件4: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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