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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辽教通〔2025〕493号),现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5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 《2025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仅限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当年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组。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推荐2个项目。
3.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2023年赵越、赵丽梅,2024年金满文、王倩)不得申报。
四、注意事项
项目验收要求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明“2025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
五、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中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学校下次申请思政课教改项目立项时推荐名额将予以核减。
2.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1份)、《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3份)、《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学院教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及学术行为规范审核表》(附件6,纸质版1份,盖章签字到所属党总支),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送至高职教育研究所(躬行楼409),以上材料(除附件6)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nnzygjs@163.com,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云飞,0417-7020660。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立项申请书
附件3:论证活页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6:学院教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及学术行为规范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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