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三周通报32起典型案例
1.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法律合规部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李桂美超标准报销交通费问题。李桂美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多次出差外地,超标准乘坐飞机商务舱1次,高铁一等座4次、商务座2次,超标准费用合计1280元。2018年9月,李桂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天津市纪委监委)
2.江苏省无锡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袁伟强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袁伟强在带领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到郑州、洛阳调研期间,借机游览白马寺、龙门石窟等多个景点,旅游产生的费用5760元以虚报伙食、交通补贴方式进行报销。在组织审查期间,袁伟强等人如实坦白违纪问题,主动退缴上述违纪款项。2018年7月,袁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江苏省纪委监委)
3.安徽省黄山市农委原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试用期)朱舜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朱舜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徐某等人的宴请;2017年6月18日至24日,朱舜球在参加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与同行的4家黄山企业参展商改变考察路线,借机到青海湖等周边旅游,费用由企业均摊;2009年至2018年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价值共计36602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礼品价值19982元。2018年12月,朱舜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外事办副主任肖振芳等4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26日至30日,淄川区商务局外事办副主任肖振芳、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杨实庆、外企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戚思海、业务科科长张明功4人赴昆明参加培训期间,经肖振芳提议,4人擅自退出培训,于12月28日至31日赴大理、丽江等地旅游。肖振芳作为本次外出培训活动的带队领导,对上述违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肖振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实庆、戚思海、张明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合计1.8万余元予以收缴。(山东省纪委监委)
5.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育俊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吴育俊任吉阳区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副主任期间,用公家的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办私事加油,共计13657.01元。2019年3月,吴育俊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6.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曲勇强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曲勇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并在周末或部分工作日往返玉林至贵港看望家人,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23585.71元在玉林公路管理局报销。立案审查前,曲勇强主动退还违纪所得。2019年3月,曲勇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7.贵州省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曹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曹玮任县道路运输局局长期间,经其同意,该单位违规发放职工满勤奖2.07万元;2017年1月至9月,曹玮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期间,经其同意,该单位先后5次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节假日购物卡,共计6.9万元,曹玮本人领取2000元。2019年1月,曹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8.云南省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珍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8年4月,李珍鹏驾驶公车载着亲戚朋友以“回访”企业为名到羊岑乡蓝莓基地游玩,返回途中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李珍鹏还存在违规发放、领取补助等问题。2018年10月,李珍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云南省纪委监委)
9.甘肃省金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志刚私车公养等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任志刚多次用单位公务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金额18188.79元;违规在单位财务报销其私家车维修保养费2268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2月,任志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朱易鹏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经朱易鹏同意,该单位通过套取项目资金的方式,在中秋、三八等节日期间,以过节费名义先后8次违规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6.96万元。此外,朱易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朱易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11.吉林省东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永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朱永林两次在其办公室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所送的节日礼金合计15000元。2018年春节前,朱永林通过他人退还李某礼金13000元。朱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吉林省纪委监委)
12.浙江省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忠灵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9月16日至23日,刘忠灵受邀赴甘肃省考察期间,与考察组其他成员先后游览了天水市麦积山、平凉市崆峒山、张掖七彩丹霞、敦煌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等旅游景点。考察结束后,刘忠灵承担26992元费用,其让城投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机票费等10992元费用在城投公司账上报销,并默许将剩余16000元通过与某旅行社订立虚假疗休养合同的方式,虚列公司员工赴湖州、安吉疗休养费用,在公司账上报销。刘忠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应由本人承担的旅游费用。(浙江省纪委监委)
13.安徽省芜湖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科科长沈健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沈健生收受某标牌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2000元;2015年,沈健生收受芜湖某服装经销商2000元购物卡并参与其宴请;2014年12月、2017年6月上旬,沈健生分别在芜湖、合肥接受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安排的宴请。沈健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沈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14.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中队原中队长孟祥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2月11日至28日,孟祥波在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四次将该中队执法专用车供个人私用,用于回家上下班等个人事务,造成不良影响。孟祥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队长职务,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山东省纪委监委)
15.河南省开封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张建新违规转移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张建新在负责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时,安排项目实施单位开封市爱心天使应急培训中心法人代表李某,使用爱心天使应急培训中心项目资金,支付开封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3.12万元。张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监委)
16.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公路护养管理与应急中心副主任邓明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邓明尧违规使用25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标准面积达19平方米。邓明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监委)
17.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党委书记陈圣利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至7月,陈圣利召开镇党政办公会议决定,镇党委副书记、时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薛黎拟定方案,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到四川某国家5A级景区旅游,公款报销有关费用共计2万余元。组织审查期间,陈圣利等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公款旅游的事实。陈圣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龙石镇党委、纪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被通报批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程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刘中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重庆市纪委监委)
18.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张仁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张仁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000元。此外,张仁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张仁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九洪乡党委委员职务,按程序免去其副乡长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19.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卫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白卫强多次接受某检测服务企业负责人宴请,并收受该企业所送香烟2条,价值1400元。2018年2月,白卫强收受该企业所送现金5万元,1月后退还。白卫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白卫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20.甘肃省瓜州县委原农办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瓜州县委原农办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违规接待人员18批次,支出违规接待费用共计26218元。原农办主任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王亦明、王秀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监委)
21.青海省湟中县房地产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8年1月,西宁市湟中县房地产管理所违规从该所下属企业账户列支14.67万元,为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苟青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副所长赵进堂、张永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22.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红桥所党支部书记佟平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佟平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4次,共消费3400余元,其中除900余元油费用于公务活动外,均用于私人事务。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天津市纪委监委)
23.吉林省前郭县税务局副局长刘爽蕊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刘爽蕊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先后8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消费2176元。刘爽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予以收缴。(吉林省纪委监委)
24.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2月23日,陈志华接受辖区内某公司副总经理傅某宴请后,与其他两名企业法人到金华市区某KTV进行娱乐活动,消费共计3800元,该费用由傅某支付。陈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监委)
25.河南省太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科级干部朱效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18年1月21日,朱效金带领本单位扶贫督导组成员一行5人到清集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督导期间,接受清集镇卫生院宴请并违规饮酒。朱效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监委)
26.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培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杨培雄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4000元和一盒月饼。杨培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27.海南省保亭县毛感乡中心学校校长黄亚文等7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保亭县毛感乡中心学校三任主要负责人组织公款吃喝共计消费34211元,并授意出纳肖晓明采取虚开发票购买办公耗材方式,套取公款支付餐费。其中: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时任校长周金海组织学校教师公款吃喝共计24879元;2016年9月至10月,时任副校长朱升旭在主持全面工作期间,组织学校教师公款吃喝共计4264元;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校长黄亚文组织学校教师公款吃喝共计5068元。周金海、黄亚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升旭被诫勉谈话;参与违规公款吃喝的副校长蔡兴明、副教导员王海川、会计洪辉忠分别被诫勉谈话;违纪费用予以收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28.四川省米易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国强违规决策发放和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4月,经秦国强审批同意,米易县社会福利院、米易县老年活动中心以节假日值班费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15.44万元,其中秦国强违规领取2.36万元。秦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29.贵州省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贵安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邱萍(现已退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时任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贵安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邱萍,长期违规使用公车,并同意报销违规使用公车的费用。邱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予以收缴。(贵州省纪委监委)
30.陕西省泾阳县冶峪河管理局局长潘秦岭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9月,潘秦岭带领单位2名同志,借赴云南昆明参加学习之机,绕道前往云南腾冲旅游,花费1.18万元在单位报销。潘秦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潘秦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31.甘肃省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包世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10月,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包世华带领单位职工共6人在广西北海学习期间,用10000元木材罚没款,绕道百色、桂林旅游;自2014年包世华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以来,长期公车私用,共计产生费用22077.07元;2015年至2018年,包世华先后3次授意用公款购买牛肉为单位领导班子发放福利共9801元。包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甘肃省纪委监委)
32.青海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玛乃本等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9月至11月,青海民族大学对全校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学生工作处处长玛乃本,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刘喜兰、副院长马海成、院党总支副书记胡海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玛乃本、马海成、胡海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喜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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