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第二十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审标准,经七位专家评审,现将我院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5月27-29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联系教务处。
附件:第二十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审结果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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