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院研究决定,各院、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查内容
按照《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各院、部根据自查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二、 自查时间
9月14日开始到9月22日结束。
三、 自查结果
请于9月22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打印版一份,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行政楼2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高飞OA邮箱。
联系人: 高老师 电话:7020067
附件1: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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