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规要求,提升师生安全与环保意识,现组织全校相关单位开展专项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废弃化学品分类标准(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规范化收集流程(容器选择、标签粘贴、台账登记)、禁止混放原则(如有机废液与强酸废液分离存放)。
2.《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安全预处理指南》
预处理方法(中和、稀释、固化、氧化还原等)、个人防护要求(护目镜、防化手套、防毒面具)、应急处理措施(泄漏处置、灭火方法)。
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贮存场所建设要求(防渗、防腐、通风、监控)、危废品容器与包装规范(密封性、兼容性、堆高限制)、危废品转移联单填写与备案流程。
二、学习人员
1.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技术人员;
2.涉及化学品使用的老师;
3.危废品转运管理人员。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需100%覆盖相关师生,学习名单于5月2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 实验室对照规范开展自查,重点整改以下问题:
未分类存放危废品(如废试剂瓶混入生活垃圾);标签信息不全(未标注成分、危险特性、产生日期);危废品暂存超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3. 教务处将于5月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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