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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对近六年内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奖,以表彰那些创新性明显、应用前景广阔,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并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学院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能力,现将成果奖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8年-2023年通过学院科技处结题验收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含自然科学类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
二、奖项设置
学院科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数量视申报成果情况确定,原则上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每人只能限报1项。成果名称可按项目结题时的名称,也可将相关项目成果组合一起确定成果名称。
三、申报材料
申报院级科技成果奖,须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证书(结题文件)、相关的论文、著作、专利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农作物品种需提交品种审定(登记、备案)证书及推广面积及效益证明。
四、评奖流程
1.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成果申报工作,并组织成果初审,签署评审意见并盖章,按时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技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成果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从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中随机抽取产生,成员5-7人。评审结果将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提交学术委员会科学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最终确定奖励等级。
3.评审结果将在学院阳光平台和科技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任何部门、个人对奖励结果有异议,必须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处将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核实调查,并另行组织专家复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议裁决。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成果完成人限填报5人(含主持人)。
2.获奖成果证书在学院科技工作会议上发放。
3.获奖成果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评审。
4.获奖成果作为以后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条件。
5.已经获得各级科研成果的项目不得重复参加评审。
6.请各单位、部门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12月12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林丹丹老师,邮箱32761656@qq.com,联系电话7020022。
科技处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
申 报 书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 持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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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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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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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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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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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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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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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成果简介(主要写立项、进展、成果应用推广等情况在500字以内)
2. 项目进展过程中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列示
(1)论文
(2)著作
(3)专利
(4)成果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奖励情况
(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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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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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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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评定意见或等级: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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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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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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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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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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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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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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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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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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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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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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