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星创天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34号)精神,深入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星创天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规定的条件组织申报,推荐数量不限,需报送《“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1)一式七份,电子版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三、申报程序
1.由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筛选排序后统一上报。
2.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的组织、审核工作,于3月31日前,将《“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和《“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单葆成
电 话:024-23983462
Email:47975377@qq.com
附件:
1.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2. “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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