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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7-10 10:12:40 访问次数:7658
 

有关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引导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为辽宁经济和产业发展服务,2017年决定继续组织实施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技术指标等主要内容须符合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相关领域规划要求,且为各单位近二年重点开展的科研工作。2017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主要支持以下方向的公益研究项目:
    1.支持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围绕我省冶金、轻工、医药、电子信息等“八大产业”及农业产业发展,开展的行业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注重项目社会效益和可推广性。
    2.支持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在卫生与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计量检测、农业等重要社会公益领域开展的,有助于提升单位科技服务能力、公益科研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研究项目。
    3.支持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领域开展的公益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以创新方法(Triz、六西格玛等)作为主要研究工具,以推动创新方法在我省加快推广应用。
    2.申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及自主创新性,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即自本年度91日开始,执行期满当年830日止。
    3.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仪器设备、资金等科研条件,保障项目实施。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承担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处于在研中的;近三年承担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申报要求
    1.今年省科学事业公益基金项目拟每项支持财政资金5万元,申报项目的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须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合作企业须同时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
    2.各单位限推荐申报2项,不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3.项目的合作协议格式不限,要明确双方工作任务、经费配置等情况,并加盖双方公章。
    四、申报程序
    1.本年度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http://kjjh.lninfo.gov.cn),有关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至系统。
    2.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731700
初审推荐截止时间:2017761700
    请各单位在初审推荐截止时间前报送:①《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有关附件一式六份,并加盖公章;②单位正式推荐文件;③《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至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3.联系人:何欣妍  024-23983407、鞠轶  024-23983403;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1006室;邮编:110004
    附件:1.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
          2.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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