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证明类材料必须有基层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任何材料需要充分的佐证,如项目的规划书、验收书等,没有有力的佐证支撑,只有基层部门签字盖章和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无效。
二、课题立项结题获奖项目指的是自然科学项目、教育教学项目、党建项目等。
三、双高等大型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等统一填报在专业、课程、团队建设项目中。
四、教学评价项目按辽农职院发[2021]8号《关于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执行(附件1)。
五、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目录按《国规、省规教材汇总》为准,之外教材(不含自编教材)均定义为一般教材(附件2)。
六、专创融合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按辽农职院发[2021]11号《关于批准2021年院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和专创融合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认定(附件3)。
七、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新专业论证赋分说明。2006年养殖类专业、2007年所有专业(4-1-1模式)、2014年所有专业(二元三体系)、(2017、2018年所有专业,相同专业仅算一次)(教育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2019、2020扩招专业,以上时间结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加分,新增专业论证加分,扩招专业按修订计分,其它不计分。
八、在赋分标准外其他业绩材料,参评人员可根据类似项目类别填报,由院委员会研究决定。
附件1:辽农职院发[2021]8号 关于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
附件2:国规、省规教材汇总
附件3:辽农职院发[2021]11号 关于批准2021年院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和专创融合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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