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人事管理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核定与管理。
(三)负责制定学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落实。
(四)负责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二类岗位的职务评聘与管理。
(五)负责各类人事招聘、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六)负责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及人事、师资、劳资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二、师资管理
(一)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用人计划,并组织落实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规划。
(三)负责教职工的教育、培训、管理、聘用、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学历、学位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计划、申报、协议签订、经费审核。
(五)负责教师岗前培训。
三、劳资保险管理
(一)负责教职工工龄的确定,工资、福利、奖金的调整和评定。
(二)负责各类津贴、补贴的管理。
(三)负责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伤残病故、丧葬费、抚恤金的核算。
(四)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调转等手续。
(五)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管理。
(六)负责人才派遣人员工资核定。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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