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我院严格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3〕8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分批进行发放。
本次发放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已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2024年9月、10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已发放完毕,请同学自行查收。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到学生处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17-7020057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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