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结果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及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教育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3〕8号)文件精神、《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辽农职院发〔2024〕24),学院已于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4日开展了的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了“四级”学生资助管理组织,即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院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评审统筹工作;以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职业导师、学生代表等组成的二级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和核查工作;以辅导员、职业导师为组长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材料整理与评议工作。
现对2023-2024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时间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欢迎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联系电话:0417-7020057
联 系 人:迟老师
附件: 学院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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