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各类心理问题的高发期,特别是新学期开学后,学生面临学业、就业、情感等多重压力,心理问题越发突出。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保障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我院春季开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一步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聚焦重点任务
(一)重视返校适应评估
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态,重点筛查寒假期间发生家庭变故等重大事件的学生。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动态,进一步建全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
(二)开展心理健康排查
通过谈心谈话、日常观察、他人反馈等形式,全面摸排学生寒假后的心理状况,尤其关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
1.因学习、生活压力过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因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7.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8.因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9.网络成瘾及有其他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针对出现异常表现的学生,要落实“一人一策”要求,定期跟踪学生心理状况,对不同心理健康状况的学生分类干预。对有心理问题史的学生持续回访,动态监测适应情况,发现高危信号,立即启动危机干预。
(三)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持续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建立平等、互助、和谐、友爱的同学关系;开展法制宣传与校规校纪宣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与校规,杜绝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定期组织全面细致排查,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苗头,科学有效处理。面向遭遇校园欺凌的学生开展心理辅导,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学生恢复心理健康。
(四)强化家校协同机制
针对重点关注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寒假期间学生表现及当前心理状态,明确家校共育责任。通过电话沟通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家长育人意识与家庭情感支撑,引导家长科学关注学生情绪变化。
(五)组织教育宣传活动
结合新学期特点和我院实际,开展如主题班会、户外素质拓展、体育锻炼、文化艺术鉴赏、寝室文化建设等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全面帮助学生重建校园归属感;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宣传学院心理咨询预约方式,鼓励学生在出现困扰时寻求心理援助。
一、心理咨询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0417-7020590(工作日)
2.QQ预约:添加咨询师QQ,并备注班级与姓名(王老师1982589030,李老师1378164694,杜老师1486969598)
二、预约与咨询时间
1.预约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2.心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三、心理咨询地点:崇德楼二楼“一站式”学生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