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高教所将优先推荐院级“思政专项”已立项项目,各负责人可以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调整自己的院级立项题目;学院其他教师认为选题意义较大的也可自愿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高校思政专项申报,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
申请人可依据项目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
二、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重点项目除外)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同一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省教育或科技部门立项的不得再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有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新修订的申请书,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
四、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五、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请书要按照公布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19年度)》(附件4)填写。
六、课题评审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七、本专项课题的结项工作仍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负责。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
(2)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正式发表;
(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5)省级课题立项后,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
(6)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八、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和我厅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以上论文发表时,须注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下周五)下班前,将下列纸质版材料交至高职教育研究所(行政楼402):
1.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匿名活页一式5份(要求同上);
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匿名活页、汇总表)直接发送至lyfvincent@163.com。
联系人:李云飞
联系电话:18340791024
附件:
1.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修订)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19年)
5.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18年立项名单
7.2017年立项名单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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