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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高教所 来源: 时间:2016-04-07 14:25:27 访问次数:7599

院有关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6]6号)精神,现面向全院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破解“十三五”期间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我院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和支持立足于破解重大实践问题的对策性研究;着眼于区域或院校特色发展的应用性研究;运用大数据等新方法、新技术的实证研究。提倡课题组选定方向进行连续性的深入实验或研究。

为避免交叉重复立项,提高教育科研工作效益,本年度将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教育科研工作的经历;

3.能够切实承担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

4.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经获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到lnnzygjs@163.com(模板请到高教所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

四、关于结题时的相关说明

承诺申请结题时,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五、申报时间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请务必于4261700前报送到高职教育研究所(学院办公楼405室),联系人:金满文,联系电话:0417-7020643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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