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学院相关部门、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的智库作用,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启动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及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一般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综合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应在3-15人之间,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本课题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纸质版材料:《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以上材料须左侧装订(2个钉)。
2.电子版材料:《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注:以上材料模版及课题指南请到本站“常用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
三、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材料报送地点及时间:学院办公楼405室,材料报送截止至2016年6月13日11:00。
2.联 系 人: 金满文 ;
联系电话:0417-7020643;
电子信箱:lnnzygjs@163.com。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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