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拟从1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检自查,对学生实习平台运行、实习情况、教师听课、授课进度、课堂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我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好。
请各部门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附电子版—格式参见附件2)于11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206。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要点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表
4.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执行情况
5.期中教学工作统计表(一)、(二)、(三)
6.实验、实训(实习)情况统计表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