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已进入期末阶段,现就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各系(院)部组织教师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严格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书、课程表及《教师工作量统计办法》,如实填报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师本人填报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系(部)统计的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汇总表,须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1月5日前报到教务处,电子版传给林丹丹。
各系(院)部统计工作量时注意不要漏报相关教师的工作量,同时,各系部间要注意做好沟通协调,各系部之间交叉上课的不要重复统计。毕业论文和职业导师工作量本学期不统计。
鉴于以往工作量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系(部)领导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解读《工作量统计办法》,真实、准确、公平地做好工作量统计工作。各系(部)主任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量统计工作,统计上报的工作量将进行公示,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教师及领导责任。
学期末请各系整理好各班级教师日志、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日志、实践教学日志等,请务必在期末考试结束前报送到教务处。
附件1: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样表)
附件2:教师实践教学任务分配表(样表)
附件3:项目体系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4:系(院)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16.12.26 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样表).xls
教师实践教学任务分配表(样表).xls
项目体系工作量统计表.xls
系(院)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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