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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信息化教学大赛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28 16:59:55 访问次数:6258
 

    根据《关于 2017 年辽宁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预备通知》(辽技办【2016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信息化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我院将按照省赛项目和标准,先期开展院级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比赛的获奖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2017年辽宁省信息化大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和参赛名额要求

1.比赛时间:作品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7325日前, 学校评审时间 2017 4 月。

 2.比赛地点: 临时通知

  3.参赛名额要求:各系(院)部涉及到的专业和课程至少申报一项作品,不设上限。

 

    二、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解决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课堂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 1-2 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创设学习的情境,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 35-45 分钟。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完成规定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学习的情境,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并结合规定的设施设备完成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三、比赛分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2016 年已经比赛的公共基础课程一组(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二组(数学)、专业课程一组(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专业课程二组(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装备制造大类)、专业课程四组(生物与化工大类)、专业课程五组(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课程六组(公安与司法大类)等专业外的任何专业和学科均可参加 2017 年教学设计比赛(教育部 2017 年设置的项目可能是:公共基础课: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两课内容、公共艺术。专业课程: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组,专业不限。(但尽量不要选择 2016 年比赛过的专业如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待定(按教育部 2017 年信息化大赛通知设置)。

四、参赛内容要求

1.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2.所有参赛作品教学内容应与相关课程实际教学中使用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内容对应。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另行公布。

 五、比赛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采取先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 10 分钟的视频,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经初评入围决赛的作品,限一位教师进入决赛现场,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 10 分钟,答辩 5 分钟,换场 3 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视频。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采取现场比赛形式。

六、奖项设置

1.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30%

2.根据《关于印发学院科技、教研、各类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辽农职院发〔201624号),院级比赛的奖励标准为获团体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团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个人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和500元。

七、参赛办法及要求

1.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 3 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 2 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 1 件参赛作品。

2. 2015 年以来的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3.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4.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省市、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

5.各参赛队报送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每个专业组不超过 2 件;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专业类(大类)的重复;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参赛作品,每个教学内容限报 1 件。

    八、资料报送要求

1.各参赛队应认真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参赛作品所在学校相关专业开设情况,高职组参赛作品所属专业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的对应情况等。

2.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参赛材料不得出现省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如出现参赛视频或文字材料泄露相关信息的,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丹丹

联系电话:7020706

教务处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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