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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职院2018年信息化教学大赛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4-04 09:14:40 访问次数:6104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信息化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双高”建设推进。经研究决定,我院将继续开展院级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比赛获奖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2018年辽宁省设定的信息化大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和参赛名额要求

1.比赛时间:作品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8510日前,学校评审时间 2018 5 月;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3.参赛名额要求:各系(院)部每个专业至少申报一项作品,同一赛项每专业限报2项。

二、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解决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教师对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的准确理解与运用,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一个教学任务、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在实际教学中应用实施。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创设学习的情境,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训练)内容,实际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在35-45分钟。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和完成相关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完成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利用实际教学环节适用的设施设备完成与实训教学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三、比赛分组

设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和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三个组别。

四、参赛内容要求

1.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教学内容应与相关课程实际教学中使用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内容对应。专业组别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及2016年增补专业为准。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另行公布。

五、比赛办法

各赛项均采取初评和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经初评入围的作品,参赛教师(团队所有成员)按现场抽签顺序参加决赛,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评委根据初评提交的讲解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用一个机位的方式全程连续录制,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字幕、注解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评委根据初评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换场3分钟。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并完成要求的实践操作。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主讲人利用自行携带的工具、材料(现场仅为备用)完成实践操作(与初评视频的操作内容一致),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根据初评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换场5分钟。

六、奖项设置

1.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 30%

2.根据《关于印发学院科技、教研、各类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辽农职院发〔201624号)奖励标准执行。

七、参赛办法及要求

1.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每位教师作为主讲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2.已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2015年以来的省级及以上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3.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八、资料报送要求

1.各系(院)部应认真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参赛作品所在专业开设情况,参赛作品所属专业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对应情况等。

2.各系(院)部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丹丹,联系电话:7020706

附件:1.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标;/static/upload/kindeditor/file/20180404/20180404011938_43415.pdf

2.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视频制作要求;/static/upload/kindeditor/file/20180404/20180404011958_20128.pdf

教 务 处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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