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将对2020、2021年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2021年立项的所有院级科研项目(按立项时计划进度安排已到期)。2020年立项项目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及标准
1.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一份,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一份,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如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材料等,没拿到成果原件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结题材料按审批书、研究报告、成果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统一报送。
2.对有关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
(1)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和内容;研究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成果目录。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结题成果完成人应与项目立项合同书人员组成及顺序一致。
3.结题成果材料应与研究项目内容相关。
三、结题验收办法
1.结题验收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与本单位或本领域科研平台联系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9月9日之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2.项目验收由科技处组织进行。对于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予以结题验收,并颁发结题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应于9月9日前提交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批。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
3.结题有关材料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和电话:林老师 70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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