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的通知》(辽教通[2023] 227号)要求,按照《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了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工作,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自评专家组,制定了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建设方案,现予以公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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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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