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子类: 关键词:
政策法规
上级文件
学院文件
网站导航
主要职责
政策法规
职称评聘
师资建设
人才招聘
绩效考核
 
  上级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上级文件
【职称评审】辽宁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作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辽人社职〔2016〕29号 时间:2020-07-16 13:54:56 访问次数:11132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学历、资历和业务要求。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中级任职资格工作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中级任职资格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取得学历时算起。

    3、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或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1、参与国家、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或推广等项目的参加者。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本地区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正式发布的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能够提高本行业管理水平。

四、业绩成果要求

    获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2、省(部)级科技进步(丰收计划)三等奖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3、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辽宁农业科技贡献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4、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年创造经济效益500万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不受学历或资历、原有职称的限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5、在县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职称时,成果奖励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在乡镇工作的只能有1篇专业技术总结替代论文;

    6、破格晋升按照相关文件和现行政策掌握。

五、论文和著作要求

    担任农艺(经)师、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

    2、在国内权威性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大会发言, 下同)学术、技术论文2篇以上,应有1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技术论文3篇以上,应有2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

    4、破格申报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

六、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中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和经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的计算机证书,符合降档和免试条件人员按相关文件和现行政策掌握。




上一篇: 【职称评聘】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 下一篇: 【工资福利】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营口鲅鱼圈区       邮编:1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