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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规定
作者:学生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9-02 13:34:00 访问次数:9800

为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推动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除每年推荐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外,我院每学年还将进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总支、文明寝室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和推荐办法如下:

    一、学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比条件

1.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2)学习目的明确,笃行好学,成绩优良。一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前十名以内,总量化在班级前5名以内。凡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均不能评为优秀学生。

3)坚持体育锻炼并“达标”。

2.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3)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一定的成绩。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5)担任学生干部在一学期以上。

3.优秀实习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出色完成实习任务,在实习工作中克服困难,成长为单位骨干,为企业创造效益,得到实习单位认可,实习即被聘用,且带动其它同学就业,为学院赢得荣誉。

2)实习期间成功自主创业者。

4.优秀团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坚决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是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分子。

3)学习目的明确,各科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日常量化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0名。

4)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各项学生活动中成绩突出。

5.优秀团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考试无重修(补考),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能够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平公正,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先进班级

1)全体同学思想积极向上。爱党、爱社会主义、爱校、爱集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维护学院的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2)班风好。全班同学遵纪守法,人人遵守校园文明规范,是一个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的好集体。

3)学风正。勤奋好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好,期末考试无作弊现象。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4)坚持体育锻炼,达标人数占98%以上。

5)班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工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文明寝室

 按《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8.优秀团支部

1)带领团员青年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对本支部团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带领团员青年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端正学风、考风。

5)带领团员青年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

6)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

7)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干部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8)按时交纳团费,无不交纳团费现象。

  注:评比量化表见附表3

9.优秀团总支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得好,取得显著成效。

2)积极配合院团委开展各项大型活动并能够自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廉洁高雅的文化活动和创新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团员青年创新意识。

3)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专业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4)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志愿服务意识。

5)团总支组织机构健全,团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总支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6)按时交纳团费;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展新团员工作;做好存档工作。

注:评比量化表见附表2

(二)评选程序和比例

1.优秀学生

1)凡在籍生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比例一般掌握在班级学生总数的3%。

2)在个人学年总结的基础上,班级评选、推荐,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系党总支初审,学生处审核,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

1)院、系、班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学生总数的4%。

2)在个人学年总结的基础上,班级评选、推荐,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系党总支初审,学生处审核,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3. 优秀实习生

1)所有应届合格毕业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总数的3%。

2)在个人实习总结,实习单位鉴定,系党总支推荐基础上,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学生处审核,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4.优秀团员

1)经团支部评选,系团总支初审,报院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团员总数的3%。

5.优秀团干部

1)经各基层团支部推荐,系团总支初审,报院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团干部总数的20%。

6. 先进班级

1)班级自荐,在撰写事迹材料后,经系党总支推荐,学生处审核,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2)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班级总数的10%。

7.文明寝室

由学生处、各系(院)综合一学年各寝室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比

例为10%。

8.优秀团支部

1)各班团支部通过书面材料向各系团总支自荐,各系团总支根据各班团支部自荐材料和“优秀团支部量化评比表”向院团委推荐,由院团委审批。

2)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团支部总数的10%。

9.优秀团总支

各系团总支通过书面材料自荐的方式参加评选,院团委根据各系自荐的书面材料和“优秀团总支量化评比表”评选出一个优秀团总支。

(三)评选时间和奖励

1.优秀实习生在毕业实习结束一周内评出,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其余各项先进评选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评出,在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

2.凡被评为各项先进个人者,发给证书、奖品,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推荐省、市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就业的依据之一。

3.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发给证书,作为推荐国、省、市各类先进集体依据。

二、国家、省、市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办法

(一)推荐活动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通过会议、宣传栏、校园网及时向全院师生公布国家、省、市有关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知的文件。

(三)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提名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报系党总支;先进集体的提名以系(团总支)为单位,吸收学生代表参加,广泛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推选产生。

(四)各系将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意见在要求时间内汇总到学生处、团委。

(五)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拟推荐意见,院党委审批。

(六)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关上级有关部门。

三、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表1:各系国家、省、市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格式

附表2:优秀团总支量化评比表

附表3:优秀团支部评比量化表

 

 

(2009年12月第7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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