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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措施
作者:小播报员 来源:原创 时间:2013-07-19 14:40:34 访问次数:9915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措施

2013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我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信息化校园建设项目是我院国家级示范院建设的重要建设项目。其目的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互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为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校园网用户的网络接入与使用,保障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提倡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参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对我院所有校园网接入的用户适用。

第二章  安全规范

第四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校园网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以保障本院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使用为目的。

第六条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的光缆及其它网络设施为我院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挪用。

第七条未经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许可,任何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络,不得在所连网络上改动或连接其它设备。所有网络设备的增减与变动以及与校园网络相关的任何施工,其技术方案必须经网管中心认可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为保证网络安全 , 应加强应用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网络操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各入网部门和二级中心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和分中心的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制定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九条学校向互联网提供公开服务的首页服务器、域名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及文件服务器等均已在工信部及中国电信进行了注册,其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攻击和破坏。

第十条校园网分为内部网和互联网两部分,技术上采用虚拟网管理。一般用户不提供与 Internet 直接连接。需要与 Internet 连接的用户应向网络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及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向网络管理中心申请网络接入账号及IP地址。具有直接连接权限的用户要同网络管理中心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 , 并自觉接受网络安全员的检查。

第十一条申请网络接入的用户必须配有相应的计算机和正版操作系统,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得随意更换网络接口。网络管理中心仅对有条件的楼宇内用户提供校园网 IP 地址及相关配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入校园网,严禁私自占用他人 IP 地址的行为,一经发现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对联网计算机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部门用户如需开通网站服务,应向网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网站开通服务类型、端口、网站责任人(单位相关负责领导)、网站维护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经院领导批复通过,由网络管理中心对网站代码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可开通。

第十三条校园网内严禁私设站点(含 WEB 服务、 FTP 服务、代理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等)。严禁利用各种计算机技术窃取他人密码、恶意攻击等行为;严禁在利用校园网内各级网络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

第十四条所有校园网接入用户应设置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上网账号及密码,及时升级系统补丁,安装正版网络防病毒客户端并及时更新。以确保计算机的安全接入,并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做好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查出因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网络异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将终止其网络接入,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事故计算机用户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用户,网络管理中心有权无条件取消其网络使用权。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用户,网络管理中心将上报高一级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三章  网络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入服务

1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各教学、实验、实训、办公用楼宇均可以接入校园网。

2 、由部门自主建设并需接入校园网的网络,需经校网络管理中心书面确认,有关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费用以及所需设备、材料等由用户自理;客户端联网软、硬件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由用户自行负责,网络管理中心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 、我院各部门以及教职工和学生均可申请接入校园网,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 )入网资格认定

a 、单位用户需填报《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接入申请表》,并需本部门(系、部、处)领导签字批准。

b 、个人用户(教师、学生)需填报《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接入申请表》,并需出示有效证件原件。

2 )办理接入手续

a 、因线路地址收费,我校网络接入地址分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配置,特殊需要必须事先申明。

b 、用户持手续完备的《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接入申请表》,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

c 、网络管理中心接到申请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开通服务。

第十七条上网账号服务

1 、校园网用户访问校内网络资源免费,访问校外网络资源统一使用计费网关,特殊用户(特殊教学、科研、管理要求的)可另行商议。

2 、使用计费网关目前一律采用免费方式。

3 、注销帐号:持有效证件到网络管理中心申请注销。

第十八条邮件服务

1 、凡本校单位、教职工、在校生都可以申请办理“ @lnnzy.ln.cn ”域下的邮件账号。

2 、用户需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申请表》,并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

3 、单位用户持单位盖章和有负责人签字的《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申请表》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个人用户需凭有效证件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

4 、网络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表并经确认后,方可正式开通。

第十九条网站服务

1 、学校鼓励各单位建立自己的网络服务系统,网络服务系统严格采用“谁建设、谁负责”的制度。

2 、校内网络服务系统原则上需托管在网络管理中心的数据中心;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需履行相关手续。

3 、单位用户开展网络服务必须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服务器登记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交网络管理中心办理,否则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路由。

4 、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站托管服务完全免费。

第二十条域名服务

1 、域名服务仅对部门用户开放,特殊需要的个人用户,需另行商议。

2 、二级域名必须属于lnnzy.ln.cn lnnzy.cn域下,暂不提供其他域名解析服务。

3 、域名服务完全免费。

第二十一条上门维护服务

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及网络的广泛应用,用户在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及计算机所发生的各种故障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网络管理中心现决定采取以下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1 、网络管理中心提供楼宇主交换设备、中心提供的接入交换机的免费维护服务。

2 、网络管理中心为新入网用户提供一次开通服务(包括室内端信息点测试、地址配置等),但用户必须保证基本的硬件和软件正常工作。

3 、楼宇内部线路故障;在保修期内的,网络管理中心将协助用户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网络管理中心将协助解决;自行布线的情况,用户应自行解决。

4 、服务人员上门时,要做到先诊断,后维护。上门服务需携带《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用户服务登记单》,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需认真填写登记单,以便记录故障、成本等相关信息,最后由用户确认签字。

5 、用户因操作不慎、重装操作系统,或因感染病毒、黑客入侵等导致网络参数丢失,不能联接校园网的,一般需由用户自行重新设置联网。如需由网络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网络维护服务的,则需要预约服务时间,并实现学院的项目和成本登记制度。

第四章资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本着“鼓励使用、费用分担、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校园网络使用收费管理。校园网维护费及网络使用费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收取,交财务处报帐,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网络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常规服务标准

1、教师上网:免费,由人事处确定教师身份,本人从校园网登录后,在个人设置中自行开通。

2、教学上网:免费,填写“教学上网帐号申请单”,教务处审核课程时间与内容,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开通。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办理。

3、电子邮件:免费,内部邮件由人事处确定教师身份后自动开通,外部标准邮件(1000M空间)由本人从校园网登录后,在个人设置中自行开通。

4、二级域名:免费。学校建制部门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免费域名。从校园网下载二级域名申请单,经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开通。

5、虚拟主机:免费,200M空间,由部门用户提出申请,填写虚拟主机申请单,经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开通。

6、服务器托管:免费。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7、校区网络线路与设备维护:免费维护至办公室墙上的接线端口,室内其他线路由各部门自行建设与维护,费用自理。

8、电脑维护:各部门自理。如果部门确实没有维护能力,可申请由网络中心上门维护,相关配件、耗材等需向学院仪器设备申请。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中心

                                                                                                                      2013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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