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是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太极拳爱好者自愿发起,组成的全院开展太极拳活动的群众性团体组织。直属学院工会主管的体育单项协会组织。本协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组织广大太极拳爱好者,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优秀文化,开展各种太极拳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拳艺水平,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并加强对太极拳功、理、法的研究,交流学术成果,使太极拳的精髓发扬广大,推动全院健身运动。
第一章:任务与职责
1.提倡科学健身,抵制反科学活动,加强太极拳健身群众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全院健身活动。
2.以普及、推广和提高太极拳为已任,举办各种太极拳普及和提高培训班,不断提高会员的拳技水平。
3.开展太极拳理论研究,组织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学术交流、探讨活动,对太极拳活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介绍国内外太极拳活动的动态和经验。
4.组织、承办各种太极拳比赛和表演。推荐人才参加全省、全国比赛。经常同校内外有关太极拳团体开展交流联谊活动,发展友好关系。
5.创造条件创办协会内部通讯,作为与会员联系沟通的渠道,交流信息,介绍经验,表彰先进,切磋拳艺,宣传太极文化,反映协会动态。
6.热诚为发展太极拳事业服务,搞好内部协调和院外兄弟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为实现本会宗旨所必要进行的其它活动。
第二章:会员
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本学院教职工,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承认本协会章程并自觉履行会员义务者,热心太极拳事业与太极拳活动,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
3.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有退会的自由权;
5.对太极拳活动和协会作出特殊贡献者,有获得协会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6.有取得本会研究、交流信息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执行协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维护协会形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纪律,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主动向社会宣传推广太极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倡科学健身,反对封建迷信。
4.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本协会研究决定,将给予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协会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1.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顾问1名
2.协会设教练若干名,由会长任命。教练在会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实施。
第四章 附则
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实行,其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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