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装备工程系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一、 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非实验实训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实训室。
二、 实验实训前必须做好预习,掌握实验实训目的、简要的原理、步骤、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三、 必须按时进行实验实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做实验实训者,应由学委向指导教师出示假条,所缺实验实训应在期末本课程考试之前,全部补齐,否则,不得参加本课程考试。
四、 实验实训态度要严肃认真,应细心观察实验实训现象,积极分析实验实训结果,如实记录实验实训数据。原始数据必须由教师审查认同、签字方可通过,实验实训失败一定要重做。
五、 实验实训中,必须服从教师指导,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训,当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凡擅自动用仪器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 实验实训中,应节约实验实训室水电、试剂以及各种玻璃器皿等实验实训用品。
七、 实验实训后应将仪器设备、所用物品及场地整理复原,轮流卫生值日,经指导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
八、 学生应根据要求独立、认真地写好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报告不合格者要重做。
九、 课外到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或实验实训室对学生开放,学生要经过预约,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指导教师或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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