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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院级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16 10:34:00 访问次数:683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教师、教法、教材改革,发挥教学名师的带头作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面向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在职专任教师,遴选2名院级教学名师。

二、遴选要求

1.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风端正,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高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资格年限

原则上,应具有10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课时要求

3学年(2020~202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1门以上专业课。

4.能力要求在近5年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优秀教材或省级综合性荣誉;

(2)荣获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奖项;指导学生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3)主编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或主持职业教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4)荣获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指导学生获得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

5)主持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基金项目,主持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科技、应用技术或研究项目。

(6)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著作、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5项以上成果。

5.其他要求

1)已获得院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2)遴选要求中提及等级和数量的均包括本数或本级,满是指按照“实数”计算。

三、申报材料

各总支积极组织并严格按照要求遴选推荐,每个总支最多推荐1人,需提交《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材、论文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四、时间要求

纸质材料须于12月2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赵希彦老师邮箱505935608@qq.com

联系人:赵希彦 0417-7020017

 

附件: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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