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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关于成立中共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辽农职院委发〔2024〕10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3-26 17:42:32 访问次数:439

学院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压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号)要求,经学院2024年第5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师工作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任:张政利  于海秋

    副主任:宋连喜  孙  智  胡克伟  田长永

    成员:信成岩  李文一  鲁凤宇  金满文  田洪彦  

        王国东  尤长军  张 秀  白忠义  郭红秋  

        赵峰松  肖文左  王振龙  史迎新     

    二、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审议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方案。

    3.指导协调学院二级单位认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分析研判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动态。

    5.听取、审议教师师德失范调查工作组有关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情况。

    6.听取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二级单位有关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7.向院党委报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代表学院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信成岩兼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牵头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教师发展相关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学院党委会定期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将学院各单位、部门履行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党委组织部负责强化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教师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加强对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履行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考核监督,作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

    4.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加大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加强党外教师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

    5.纪委办对涉及党员教师的违纪案件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6.学工部负责加强辅导员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及辅导员引进、培养、考核等环节审核把关。

    7.人事处要在教师引进招聘、教师资格、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推评、年度考核等教师管理工作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查落到实处,严把选聘考核关。

    8.教务处、督导办等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9.科技处要抓好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做好学术不端问题查处。

    10.计财处负责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1.保卫部负责做好教师安全稳定工作。

    12.校工会负责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身心关怀。

    13.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四、议事规则

    1.教师工作委员会通过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由教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研究教师工作重要事宜和重大事项。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研究具体工作。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研究师德失范调查处理问题时须邀请2-3名教师代表参加。出席人员须达到会议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方为有效,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

    2.与会议研究事项涉及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决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教师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依据事项内容及性质,由主持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或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会议纪要由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稿,由教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4.教师工作委员会会议议定或纪要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组织落实,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须向教师工作委员会汇报,教师工作委员会应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教师工作委员会除经委员会主任同意外,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事项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或泄露,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二级学院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到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中共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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