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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教师能力提升专家团队遴选办法(试行)
作者:人事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1-21 16:24:18 访问次数:1718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成长环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挖掘、利用学院优质教师资源和社会资源,培育和组建一支教师能力专家团队,加快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政治素质、强烈的责任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出色的行业前瞻能力,以及勤勉的教学态度和科学的教学方法。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愿意为教师发展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相关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课程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教育技术、教学方法与手段、科研能力提升、成果转化能力提升等教师发展领域有专长或一定影响力。

(五)专业技术职务为副教授及以上,或有特殊专长的讲师。

(六)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教师发展研修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2.曾在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3.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负责人。

4.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

5.主持获得省部级或参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自然科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或社科奖等。

6.曾指导学生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奖项的指导教师。

7.曾获得省级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8.曾获得或主持获得其他学院标志性成果。

三、工作职责

1.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的研判、分析与指导等。

2.参与相关培训项目的设计、研讨与实施,面向全院教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3.参与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研讨、交流活动。

4.为有需求的教师提供个性化指导与帮助,为相关教师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5.积极完成其他教师发展服务工作。

四、聘期及待遇

1.颁发教师能力提升专家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

2.根据学院教师发展工作需求,每年资助若干名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建设专家参加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学术会议、教师发展相关培训等研修活动。

3.教师能力提升专家开展培训工作的培训学时双倍计入教师培训规定的学时。

4.根据《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兑现授课待遇。

五、遴选程序

采用教师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者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能力提升专家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与教务处、科技处、高职教育研究所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进入学院教师能力提升专家团队。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教师能力提升专家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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